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8.神变成人就这样变得显而易见。这是圣言存在的最首要和最重要的目的。因为没有人能信神并爱祂,除非他能以某种形式理解祂。因此,那些承认一位不可见,因而无法理解的神之人在思维上会滑入自然界,视自然为神,进而根本不信神。所以,主乐意出生在这个星球,并通过圣言显明这一事实,以便它不仅在这个星球为人所知,而且还由此显明给来自其它星球的灵人和天使,同样显明给来自我们地球的外邦人或异教徒。在来世,外邦人或异教徒被天使教导,那些照自己的宗教信仰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接受信之真理,并承认主(AC 2049, 2595, 2598, 2600-2601, 2603, 2861 [原文2661], 2863, 3263)。
42.创世记1:21.神就造出大鱼,和诸水滋生的各样爬行的活物,各从其类;又造出各样有翅膀的飞鸟,各从其类;神看着是好的。
如前所述(40节),“鱼”表示记忆知识,这记忆知识现在被从主所获得的信激活了,从而具有生命力。“大鱼”表示记忆知识的总类别,子类别就来自这总类别;因为宇宙中没有一物不属于某个总类别,这个总类别允许特殊类型存在并持续存在。先知书多次提到大鱼,或鲸鱼或海怪,它们在那里表示记忆知识的总类别。埃及王法老因代表人类智慧或聪明,也就是总体上的知识,故被称为大鱼。如以西结书:
看哪,埃及王法老,我与你这卧在自己河中间的大鱼为敌。你曾说,这河是我的,我为自己造的。(以西结书29:3)
另一处:
你要为埃及王法老作哀歌,对他说,你就像海中的大鱼,冲出江河,用爪搅动诸水。(以西结书32:2)
这些话表示那些想利用记忆知识,因而想凭自己进入信之秘密的人。以赛亚书:
到那日,耶和华必用祂刚硬巨大有力的剑惩罚利维坦,就是那伸长的蛇,惩罚利维坦,就是那弯曲的蛇,并杀海中的大鱼。(以赛亚书27:1)
“杀海中的大鱼”表示这些人甚至连一般事实,或真理的一般原则都不知道。耶利米书:
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吞灭我,惹我烦乱,使我成为空虚的器皿。他像大鱼将我吞下,用我的美味充满他的肚腹,又将我赶出去。(耶利米书51:34)
换句话说,“尼布甲尼撒”吞灭了在此被称为“美味”的一切信之真理,就像大鱼吞了约拿一样。就约拿的情况来说,“大鱼”表示那些拥有为纯记忆知识的信之知识的总纲,狼吞虎咽吞吃它们的人。
1408.此处所描述和接下来发生的历史事件如所记载的那样;然而,所描述的历史事件都具有代表性,每一个词都具有一个灵义。圣言的所有历史都是这样,不仅包括摩西五经中的历史,还包括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列王纪中的历史;表面上看,所有这些书只包含历史。然而,它们虽在字义上是历史,但在内义上却储存和隐藏着天堂的奥秘。只要心智的眼睛盯在历史细节上,就永远不可能发现这些奥秘;它们也不会被揭示出来,直到心智从字义中退出。主的圣言就像一个包含活生生的灵魂在里面的身体。只要心智专注于肉体事物,以至于几乎不相信它拥有一个灵魂,更不相信它死后会活着,属于灵魂的事物就不会显现。不过,一旦心智离开肉体事物,属于灵魂和生命的事物就会显露出来。这不仅是在人能新生或重生之前,肉体事物必须死去的原因,也是肉体本身必须死去,以便他可以进入天堂,看见天上事物的原因。
这同样适用于主的圣言:它的肉体部分就是构成字义的事物;心智专注于这些事物时,根本看不见内在事物。不过,一旦肉体部分可以说死去,内在事物就第一次呈现于视野。尽管如此,构成字义的事物就像与在肉身中的人同在的事物,或说人里面属于肉体的事物。具体来说,它们就像人从感官印象中收集并保留在记忆中的知识或事实。这些是包含内层或内在事物在里面的总体器皿。由此可见,器皿是一回事,包含在器皿中的本质要素或核心概念是另一回事。器皿是属世的,包含在器皿中的本质要素或核心概念是属灵和属天的。圣言的历史和圣言中的一切词语同样如此;它们是属世、甚至物质的总体器皿,这些器皿包含属灵和属天事物在里面;这些事物若不通过内义,永远不会进入我们的视野。
单从以下事实,谁都能清楚看出这一点,即:圣言常照表象,甚至照感官幻觉说话。如经上说,主发怒,惩罚人们,诅咒和杀戮他们,等等;而事实上,内义说的话恰恰相反,即:主从不发怒,或惩罚人们,更不会诅咒或杀戮他们。然而,那些出于单纯的心相信他们字面上所理解的圣言之人只要过着仁爱的生活,根本不会受到任何伤害。原因在于,圣言只教导这一点:每个人都要活在对邻舍的仁爱中,并爱主胜过一切。凡这样做的人就拥有内在事物在里面;因此,他们从字义得来的幻觉很容易被驱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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